奧運會吉祥物(Olympic Mascot)一詞,源于法國普羅旺斯語Mascotto,直到19世紀末才被正式以Mascotte的拼寫收入法文詞典,英文Mascot由此衍變而來,意能帶來吉祥、好運的人、動物或東西。
為冬季奧運會設計吉祥物始于1968年格勒諾布爾第10屆冬季奧運會。這個稱為雪士(Schuss)的半人半物的卡通型滑雪小人兒形象,有著夸張的碩大腦袋和細巧而堅硬的身體, 象征一個有著堅強意志的小精靈。Schuss的原意是"高速滑雪"。為夏季奧運會設計吉祥物始于1972年的慕尼黑奧運會。這只被稱為瓦爾迪(Waldi)的裝飾性德國純種小獵狗形象在巴伐利亞隨處可見。小獵狗的靈活、忍耐和堅韌的特性也是運動員性格的表征。其頭尾對稱地涂著淺藍、深藍、深綠、嫩綠、黃、褐諸色,以此象征德意志大地和天空的色彩,這種暖色調(diào)還表達了一種熱鬧和諧的氣氛。這種色調(diào)被后繼者效仿和繼承。
奧運會吉祥物大多以舉辦國有特色的動物形象為創(chuàng)作原型。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是海貍形象,稱為亞米克(Amik);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是熊的形象,稱為米莎(Micha);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是鷹的形象,稱為山姆(Sam),即美國人的代名詞"山姆大叔";1988年漢城奧運會是虎的形象,稱為虎多里(Hodori)。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第一次使用抽象的卡通造型,是比利牛斯山的牧羊狗形象,稱為科比Cobi)。它從一個方向看好像在微笑,換一個角度看又似乎在用鼻子嗅著什么,那小巧可愛的嘴和鼻,那斜視的眼睛,透著一股頑皮相,深受孩子們的喜愛。
現(xiàn)代科技在奧林匹克運動中無處不在,傳統(tǒng)的繪畫和手工設計終于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吉祥物設計中被電腦科技所替代,那個由美國克勞弗通訊公司亞特蘭大子公司設計"怪物",最初的名字叫"它是什"(What is it?),后來,組委會接到世界各地數(shù)千名兒童給它起的名字,最后采用了亞特蘭大32位兒童的建議,定名為"伊茲"(Izzy)。2000年奧運會的吉祥物是澳伊奇大利亞的3種動物造型:鴨嘴獸、針鼴猬和笑翠鳥,分別取名為"悉德"(Syd)、"米莉"(Millie)和"澳利"(Oily)。
將于2004年8月舉辦的第28屆雅典奧運會吉祥物,是根據(jù)古希臘陶土雕塑玩偶“達伊達拉”為原型設計的兩個被命名為雅典娜和費沃斯的娃娃,他們長著大腳丫,長長的脖子,小小的腦袋,一個穿著深黃色衣服,一個穿著深藍色衣服,頭和腳為金黃色,十分可愛。根據(jù)希臘神話故事記載,雅典娜和費沃斯是兄妹倆。雅典娜是智慧女神,費沃斯則是光明與音樂之神。雅典娜和費沃斯代表了希臘,代表了體現(xiàn)合作、公平競爭、友誼和平等奧運精神,同時體現(xiàn)了雅典奧運會的4個核心價值:遺產(chǎn)、參與、慶典和人類本身。